臺中市沙鹿區文光國民小學102學年度國語文競賽校內初選辦法暨指導計畫
壹、計劃依據:
一、臺中市第四區語文競賽辦法
二、102學年度第1學期校務發展計畫。
貳、計畫目標:
一、加速文化建設,增進民族感情,積極推行語文運動。
二、提昇校內語文能力。
三、選拔各組、項選手,代表本校參加臺中市第四區語文競賽,爭取榮譽。
參、實施對象:四、五年級,各項每班推派2名參加。
肆、實施方法:
一、競賽項目及規定:
(一) 演說:
1.國語組:比賽前公佈題目,自行撰稿。
2.閩南語組:事先公布講題,上臺演說3至4分鐘。
(二) 朗讀:
1. 國語組:登台前先抽題目,上臺朗讀後聽鐘響即下臺。
2. 閩南語組:賽前給予朗讀搞,上臺朗讀後聽鐘響即下臺。
(三)作文:限用藍(黑)筆,時間90分鐘。
(四)寫字:70*35書法用紙,每字5公分 ,限用毛筆書寫,
時間40分鐘。
時間40分鐘。
(五)字音字形:字音50字,字形50字,時間10分鐘。
二、評判標準:
(一) 演說:語音45%、內容45%、儀態10%。
時間3至4分鐘,超過或不足時,每半分鐘扣總分
1分,
1分,
未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。
(二) 朗讀:語音50%、氣勢(句讀、語調、文氣)40%、儀態(儀容、態度、表情)10%。
(三) 作文:內容與思想50%、結構與修辭40%、書法與標點10%。
(四) 寫字:筆勢及功力60%、整潔與美觀40%,正確與迅速:
錯別字或漏字每字扣5分,未及寫完,少一字扣3分。
錯別字或漏字每字扣5分,未及寫完,少一字扣3分。
(五) 字音字形:每字1分,塗改一律不計分。
伍、實施期程:
(一) 演 說:
1. 國語組:102年11月26日(星期二)下午12:40開始,
視聽教室。
視聽教室。
2. 閩南語組:102年12月17日(星期二)下午12:40開始,視聽教室。
(二) 朗讀:
1. 國語組:102年11月28日(星期四)下午12:40開始,
視聽教室。
視聽教室。
2. 閩南語組:102年12月19日(星期四)下午12:40開始, 視聽教室。
(三)作 文:102年10月22日(星期二)下午12:40開始,
綜合教室。
綜合教室。
(四)寫
字:102年10月22日(星期二)下午12:40開始,
綜合教室。
綜合教室。
(五)字音字形:102年10月24日(星期四),上午8:00,
綜合教室。
綜合教室。
陸、經費來源:
編列預算由學生活動費支出。
柒、獎懲:各組錄取前三名各一人,頒發獎狀,並為國語文競賽儲訓選手。
捌、指導計畫:
一、 目的:指導學生參加語文競賽,提昇語文能力,爭取校譽。
二、 指導對象:校內初賽各組前三名的儲訓選手。
三、 指導時間及地點:參加區賽之前,由指導老師自定指導時間。
四、 指導老師:
(一)演 說:
1.國語組:楊增春 老師。
2.閩南語組:黃匀緹老師。
(二)朗 讀:
1. 國語組:葉麗品 老師。
2. 閩南語組:洪禎祥 老師。
(三)作
文:蘇鈺菁老師。
(四)寫
字:魏猷恩老師。
(五)字音字形:陳文蕙老師。
五、 指導所需材料、資料,希能由校內同仁幫忙蒐集,所需費用由學生活動費勻支。
六、 獎勵:凡學生參加台中市北三區初賽獲獎者,指導老師依本校各項競賽獎勵辦法給予
獎勵。
玖、本計劃呈請 校長核可後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